证监会就《上市公司召募资金羁系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果真征求意见。其中提到,强调召募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、专注主业。对召募资金使用提出总体要求,强调应坚持专款专用,用于主营营业。超募资金应该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、回购注销,不得用于增补流动资金和送还银行乞贷。《规则》还提到,从严羁系召募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缓慢。明确召募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,包括作废或者终止原募投项目而实验新项目或者永世增补流动资金,变换募投项目实验主体或实验方法等,在此基础上强调私自改变召募资金用途适用的罚则。强调控股股东、现实控制人及其他3关联人不得占用召募资金,上市公司发明相关情形时应自动举行信息披露,避免变相改变募...